来源 : 缅甸《金凤凰》中文报 Monday, 28 April 2014 17:00
【本报讯】商业部有关负责人表示,在国内市场供销的进口商品,将须贴有缅文说明。
据介绍,目前在国内市场供销的商品,绝大多数是进口商品。商品上贴的是外语说明,消费者无法具体了解。因此,商业部将采取措施让国内供应商把进口商品说明译成缅文。关于这件事情,商业部将同商品进口国相关部门进行协商。
(缅甸《金凤凰》中文报官方网站:www.mmgpmedia.com)
根据不久前颁布的保护消费者法,食品厂商不许供销与商品说明不相符合的商品,登出的广告样品和实际推出的商品质量水平须相符合。此外,食品产品商须从有关方面规定之日起,生产商品须贴有缅文说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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